揚州港揚城港區(qū)新港碼頭道路局部維修
一、本招標項目揚州港揚城港區(qū)新港碼頭道路局部維修(項目名稱),項目資金已落實,招標人為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。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。
二、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1.項目建設地點:揚州港揚城港區(qū)新港碼頭道路局部維修位于揚州港揚城港區(qū)新港碼頭區(qū)域。
2.項目規(guī)模:①入口主干道路最東側約27.5米*5米范圍道路維修;②地磅南側道路約15米*8米范圍道路維修;③東側道路上6道軌道槽混凝土填平;④南辦公樓南側約40平方米道路維修。
3.招標范圍:圖紙中紅色范圍(約300㎡) 道路維修及軌道槽填充。
4.工期:45日歷天(以工程進度為準)。
5.工程造價:約 16萬元。
三、投標人的主要資格條件
1.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: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;(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)
2.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: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專業(yè)二級注冊建造師;
3.其他條件:
①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;
②未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、凍結和破產狀態(tài);
③企業(yè)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(fā)生重大工程質量、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(guī)問題,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;
④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;
⑤業(yè)主有權拒絕既往工程中業(yè)績、信譽不佳及有不良行為的投標人。
⑥擬選派的投標項目經理在建工程的要求:無在建項目;
⑦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及其他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定的其他要求。
4.存在下列情形的,投標人不得參加本次投標:
①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(單位);
②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;
③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;
④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;
⑤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;
⑥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它情形。
5.本工程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四、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
1.本工程采用“綜合評分法”的評標辦法;本評標辦法總分100分,其中價格部分(60分)、技術部分(35分)、單位業(yè)績(5分)。
2.評標細則見招標文件。
五、招標文件發(fā)布
1.本次招標公告在揚州港務集團公司網站、鎮(zhèn)江港務集團公司網站上發(fā)布。
2. 本公告發(fā)布起止時間和招標文件發(fā)出起止時間一致。自帶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、身份證按公告中的聯(lián)系地址報名登記,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的投標人,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。
3.投標截止日期:2019年11月14日 14:00
六、招標人聯(lián)系方式
招 標 人:江蘇省揚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李長彬
聯(lián)系電話:0514-87527695
地址: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南路10號/225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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